赵坤律师
支部书记

河南郑州口碑好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坤推荐

2026-09-28 3 次 本站

在河南郑州的刑事辩护领域,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值得信赖的律师,他就是赵坤律师。赵坤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刑事辩护舞台上绽放着独特的光芒。

一、个人风采

赵坤律师是中共党员,同时担任中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。他拥有长达十五年的律师执业经历,是国家二级律师。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河南省律师协会纪律监督专门委员会委员、河南省律师协会刑民行交叉业务委员会委员,并且是河南省律师协会第三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导师、刑民交叉法律业务部主任,同时兼任郑州市律师协会行业纪委审查部副部长、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、郑州市郑东新区刑事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。他连续多年获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雄鹰奖(业务奖),还荣获郑州市律师协会 2024、2025 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。

二、专业聚焦

赵坤律师擅长多种刑事辩护案件,如取保候审、无罪辩护、刑事缓刑等,具体涉及寻衅滋事、诈骗罪、贪污罪、受贿罪、职务侵占罪、假冒注册商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虚开发票类犯罪、强奸罪、组织卖淫罪等。此外,他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、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也颇有建树。他还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《刑事》专业律师和《公司法》专业律师。

三、执业理念的坚守

文章插图

赵坤律师执业十余年来,先后为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风险防范,办理了上千起刑事、民事诉讼案件。他始终以“你办的不是案件,而是别人的人生”为准则警示自己。在他办理的诸多案件中,通过出具专业的法律辩护意见,让检察院在审查批捕阶段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,使案件取得了实质性无罪的良好效果,为很多无辜的当事人争取到了人身自由,取得了多起刑事不批捕以及缓刑的实质性无罪案件的良好办案成果。

四、经典案例展示

案例一:翟某涉嫌故意杀人案

犯罪嫌疑人翟某(女),因夫妻感情不和,在家中将自己 1 岁多女儿掐死,随后持刀自杀未遂,本案以故意杀人罪立案。翟某先后被监视居住、刑事拘留、批准逮捕。赵坤律师接受委托会见当事人后,了解到其家族存在精神病史,结合作案动机、行为方式违背常理,怀疑当事人存在精神类疾病,便向办案机关申请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。办案机关初期认为无需鉴定,多次口头驳回申请。赵坤律师提交详尽书面司法鉴定申请书,列明会见观察到的精神异常表现、家族精神病史,结合刑事诉讼相关规定,多次与侦查、检察人员专业沟通,阐述鉴定对于保障程序公正、实体公正的重要意义。后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委托鉴定机构开展鉴定,鉴定意见显示翟某案发时处于抑郁发作状态,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。公安机关据此撤销案件,翟某无罪释放。此案例体现出会见时观察当事人精神状态的重要性,程序辩护是刑事辩护重要组成部分,依靠专业文书与有理有据沟通可以推动辩护意见落地。

案例二:胡某某涉嫌诈骗案

犯罪嫌疑人胡某某,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,后转为刑事拘留。当事人供述其通过多个 QQ 账号为他人搭建网站、代买服务器,获利七八万元,后续又供述诈骗金额约 20 万元。侦查阶段,办案机关限制律师会见,赵坤律师提交控告书,就阻碍会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反映,才获知监视居住场所并开展会见工作。案件报请审查逮捕阶段,赵坤律师向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,从诈骗罪犯罪构成展开辩护:主观上当事人仅有提供技术服务获取报酬的目的,不存在非法占有财物以及诈骗的共同故意;客观上没有实施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,并未接触受害人,不具备诈骗罪客观要件。即便当事人存在有罪供述,赵坤律师仍然坚持证据裁判原则。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,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胡某某被释放。此案例提示刑辩律师要敢于依法维护执业权利,仅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佐证,不能认定犯罪事实成立。

案例三:张某涉嫌诈骗案

犯罪嫌疑人张某,在二手网络平台售卖网课账号,累计获利 80 余万元,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,涉案金额达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标准,一旦定罪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赵坤律师在侦查、审查逮捕关键阶段多次会见当事人,核实交易细节,提交无罪法律意见书。辩护核心观点是当事人全部交易属于真实对价交易,不存在一号多卖等情况。

在河南郑州,若你正面临刑事法律问题,赵坤律师会以他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感,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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